哈萨克斯坦
2026-07-23 03:07:32哈萨克斯坦将战略数字挖矿纳入国家加密储备建设
哈萨克斯坦政府已批准《战略数字挖矿实施规则》。新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封顶电价获得最长 10 年电力配额,但参与企业需将部分挖出的加密资产转入 Astana Hub 自治集群基金,并由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旗下国家投资公司受托管理,用于充实国家战略加密储备。矿企还需通过 E-licensing 系统申请,并完成审批、签约和购电合同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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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萨克斯坦政府已批准《战略数字挖矿实施规则》。新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封顶电价获得最长 10 年电力配额,但参与企业需将部分挖出的加密资产转入 Astana Hub 自治集群基金,并由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旗下国家投资公司受托管理,用于充实国家战略加密储备。矿企还需通过 E-licensing 系统申请,并完成审批、签约和购电合同流程。

哈萨克斯坦政府已批准《战略数字挖矿实施规则》。按新规,企业可在最长 10 年期限内,以最高费率从能源生产组织获得电力配额;作为条件,企业需将部分挖矿产出的加密货币划转至 Astana Hub,再交由国家银行下属国家投资公司进行信托管理,用于补充国家战略加密货币储备。运营商需通过 E-licensing 数据库申请,并在获批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协议签署。
